从实体法治到程序法治:我国法治路径研究的新进展
当前依法治国,应从单纯强调实体法治转向程序法治并重.实体法治与程序法治并重是对法治路径认识的深化,程序法治的基本内涵与价值表明程序法治具有优越性,程序法治的基本问题关乎法治的基本目标.应当强化程序法治的思想意识,通过程序公正来保障社会公正与和谐.程序法治是法治应有之义,实施程序法治必须树立程序理念,建立科学正当的程序法律制度.在程序法治建设中,尤其应当关注刑事程序的法治化.
实体法治、程序法治、刑事程序法治
D61(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6JC820004
2009-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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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