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5-8273.2006.06.004

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引用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的选举民主;二是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的协商民主.我国协商民主的实质是最广泛地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表现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具体有四种实现途径,即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合作共事.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协商民主形式,要不断推进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努力使协商民主这一形式更加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序可循,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发展人民民主、服务于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目标.

协商民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

D6(中国政治)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31-35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1005-8273

31-1672/A

2006,(6)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