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论法律视角下的西方文学

引用
西方文学源于个人灵感,热衷于打破既定规则,主张追求个性,同样体现了作者个人的一种变幻莫测;法律则源于集体理性,强调对既定规则稳定性的捍卫,倡导人性普遍性,体现了整个社会群体的公共意识,可以说,西方文学与法律之间存在诸多差异.与此同时,西方文学与法律同样属于上层建筑,都是意识形态的产物,共同反映着一定的社会关系与阶级关系,具有共同的精神追求——正义.基于此,探讨二者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理论意义.

西方文学、法律、关系

2016-0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7-108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芒种

1003-9309

21-1040/O

2015,(2)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