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276/j.cnki.cn51-1670/g.2018.06.013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不起诉制度适用的研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刑事速裁程序的进一步发展,其程序意义在于实现案件繁简分流.不起诉制度源于起诉便宜主义,旨在将部分案件在审判之前终结诉讼程序,但我国检察机关未能充分利用不起诉裁量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应对刑事诉讼全过程予以简化,审判前适用不起诉制度既有可行性,又有必要性.应明确将认罪认罚作为酌定不起诉的考量因素,将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分流出诉讼程序,是实现两项制度程序价值的出路.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起诉、审前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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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中国法律)
2018-07-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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