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12X.2017.06.006
商业拆迁中介入国家强制的必要性分析——基于私权自治模式有限性的检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后,公权力退出了商业拆迁领域,商业拆迁由原来以强制为主转向完全的私法自治,彰显了对私权的充分尊重和保护,但与此同时此转向亦衍生出新的矛盾和冲突,阻滞了商业拆迁的有序推进.应完全自治,还是应有所调适?需要检讨.基于权利的相对性、以公平与效率为基础的利益衡平以及市场机制失灵的价值需求,应当在确保私权自治的前提下,辅之以有条件的国家强制,以协调各方利益的动态平衡,实现私权保护的理性和有序.商业拆迁应以此为指导思想重构其法律制度.
商业拆迁、自治、强制、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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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3(法学各部门)
绵阳师范学院院级课题“房屋拆迁与安置补偿法制化研究”MB20090033;四川天泰实业有限公司横向项目“商业地产项目运营及法律风险防控研究”HX2013023;2017年四川省教育厅课题“商业拆迁社会风险的法律规制研究”17SB0189
2017-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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