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2-612X.2016.12.013

论事业单位在编职工聘用合同的法律性质

引用
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改革以来,聘用合同的法律性质一直争论较大、无法达成共识,对聘用合同签订主体法律地位的认识模糊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通过对我国人事关系变革的历史梳理以及现行聘用合同立法及政策的分析,明确事业单位为政府授权的公益服务法人,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为政府及事业单位的双重雇员,二者之间是一种兼具“行政性”和“从属性”特殊人事关系。基于这种认识,通过对合同主体的剖析及现行法律法规的分析,明确聘用合同的法律性质为复合合同。

聘用合同、法律性质、双重雇员、复合合同

D922.52(中国法律)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校级重点科研项目“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预告辞职权研究”201514SKA006。

2017-0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61-6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

1672-612X

51-1670/G

2016,(1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