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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2-612X.2015.06.016

甲骨文“朕刍于某”结构的质疑

引用
前人在论证甲骨文中“朕”可以做主语时,多家多次引用“朕刍于某”作为例证。本文在梳理“朕”、“刍”、“于”三字语用语法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对比其他结构相当的卜辞,认为在“朕刍于某”这种格式中,把“朕刍”看成偏正式名词性结构作主语,“朕”表领格,“刍”为名词,“于”作谓语,“某”作地点宾语,更符合甲骨文的语言事实。

甲骨文、朕、领格、结构

H141(语法)

2015-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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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师范学院学报

1672-612X

51-1670/G

2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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