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2-612X.2013.06.004

清朝末年女性法律地位探析

引用
清末清政府的新律改革,使中国女性第一次获得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近代女性法律地位得以确立.但是在民法和刑法中还保留了宗法礼治的影响和封建法典的遗迹,这使它在女子法律地位的编订上其局限性也非常明显.

清末、女性、法律地位、进步、封建性

32

D904.2(法的理论(法学))

2013-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2-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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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师范学院学报

1672-612X

51-1670/G

32

201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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