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12X.2011.10.027
城市型综合大学法律应用人才培养的模式
对于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问题,至今有学历教育说、精英教育说、通识教育说、职业化教育说、基础性教育说等多种观点。城市型大学法学教育应该采取何种办学定位和模式,才能办出特色,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文章依据城市型大学城市性和应用型的特点,提出通过教学方式改革、认知实践改革、与司法考试契合等方式,形成差异性的法律人才培养方案。
城市型综合大学、法学本科教育、法律应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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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3.2(高等教育)
成都大学教学改革基金项目“城市型综合大学法律应用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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