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12X.2009.03.001
野史、杂史和别史的界定及其价值——兼及唐五代笔记或小说的特点
本文重新检讨了学术界对野史、杂史和别史的定义,清理了笔记或小说的源流和分类、著录时之部类归并情况,认为野史、杂史和别史其实皆可纳入传统"笔记"或"小说"的范畴.其次,认为这些非正史类文献具有不可忽视的史料价值,但也存在一定局限,使用时需要细加择别.再次,从行卷风气、史馆制度等方面,分析了唐五代笔记小说的特点,驳正了对唐五代小说或笔记文学性强、真实强弱的宠统指责,认为其史料价值迥剔于明清以后几全属虚构之小说.并指出应该在宗教研究等方面,充分加以利用.
正史、野史、杂史、别史、史料价值、笔记、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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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6.1(图书馆学、图书馆事业)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民间信仰与中国文学"05JJD840007;四川大学"985工程"文化遗产与文化互动创新基地"中国俗文化"研究方向项目,以及教育部2005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NCET-05-0792
2009-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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