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592(s).2015.02.004
文化生态建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既包含着丰富多样的内容和形式,又与特定的生态环境相依存.“整体性”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原则与方式,强调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在所处的文化生态环境中进行保护,即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综合保护.文化生态建设应立足于当下,通过我们的努力使文化生态环境得到科学的改善和优化,使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文化整体,得以延续和发展.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整体性保护已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在贵州、云南、广西等省区建设了一批生态博物馆、文化生态保护村等,至2014年底,文化部已相继设立了1 8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和“文化生态区”的建立,对于当地文化产业的发展,将带来新的契机,对于创意产业也将提供无限的思想艺术资源.
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生态建设、整体性保护、理念与方式
C95;K8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保护论”13BH076
2015-04-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2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