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侵权行为持续下的诉讼时效适用规则
我国法律关于民事诉讼时效期间计算的表述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当侵权行为持续存在,而权利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后超过两年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如果简单机械地适用诉讼时效计算规则,将不利于制止侵权行为的存续发展,导致权利人的权利一直处于被侵害的状态。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应针对持续性侵权行为的特殊性,将其分割为不同的阶段分别适用诉讼时效规则以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和正义。
持续性侵权行为、阶段性、诉讼时效
D923(中国法律)
2013-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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