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4823.2021.01.009
行政协议合法性审查中正当程序原则的法律适用
行政协议的合法性与合约性审查是现行司法解释确立的双阶审查标准,然而在行政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并未明确是否包含正当程序原则.通过对司法裁判文书的梳理,正当程序原则在行政协议合法性审查中,存在个案中未普遍确立正当程序原则作为审查要件、个案中对正当程序中的听证程序是否进行审查不明确、正当程序原则仅在裁判说理部分运用等问题.为完善正当程序原则的法律适用,建议以指导性案例的形式明确对正当程序原则进行审查,将听证程序作为行政协议合法性的必要要件,将正当程序原则解释为法定程序并在裁判依据部分适用.
正当程序、法律适用、行政协议、行政优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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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04(中国法律)
2021-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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