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4823.2020.03.008
论实用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
实用艺术作品不仅具有实用性特征,还具有艺术性特征,因其性质独特以及现阶段中国相关立法欠缺,致使实践中对其保护方式存在差异.国外对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也存在区别,以版权法和专利法的双重保护模式为主.实用艺术作品与美术作品迥异,未来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应当统一,即确认实用艺术作品在版权领域具有独立保护的正当性,采取分离原则标准、独创性判断标准和规范保护期限的路径对其进行保护.
实用艺术作品、美术作品、独立保护、分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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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14(中国法律)
2020-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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