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4823.2006.03.001
加强农民教育营造文明乡风——建设闽西新农村中的乡风文明建设的思考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稳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是相辅相成、逐级提升的一个整体.在这项系统工程中,乡风文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农村的主体是农民,实现乡风文明,加强对农民的教育是关键.将教育对象分为普通农民、农民骨干、农村党员干部三个层面,确保三个层面的农民既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传统美德教育等"公共科目"教育,又接受党员先进性教育、科技知识教育、就业技能培训等"专业科目"教育和生育文化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乡风文明建设.
新农村建设、农民教育、乡风文明
8
D422.62(农民运动与组织)
2006-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