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201X.2021.12.020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督促企业为职工补缴公积金142.7万元
"企业为我们补缴了公积金,这下我可放心了!"得知企业已为职工补缴了公积金的消息,职工赵大哥非常开心.
住房公积金是为广大企、事业单位职工提供的一种保障性待遇.及时足额缴纳公积金也是企、事业单位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是在职职工,单位都要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单位违反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存在少缴、漏缴等行为,严重损害了职工利益.
2022-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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