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保户”变“有保户”
77岁的王大娘现住东港市菩萨庙镇孙家沟村小于家屯组,因符合新农保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于2013年9月末在菩萨庙镇劳保所缴纳了1.8万余元养老保险统筹款,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之后因为“保基本、全覆盖”不能兼得原则,王大娘不得不退出新农保基本待遇。然而,由于王大娘病情转重,家里贫穷急需用钱治病,又不得不申请退出社会养老保险以取回缴纳的统筹款。在退出社会养老保险之后,虽然王大娘及家属多次申请,但是王大娘每月55元的基本待遇始终没有恢复,从此变成了无保户。
2015-03-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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