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的参透
@@ 我与龙庭,海方到天津向孙其峰先生约稿,请他谈谈自己的创作历程,还有教学思想;他说不但要教学生以"法",还要教学生以"理",这话令人回味.平庸的艺人,把"法"摆在首位,当作不可移易的艺术本体,实际上将艺术当成一种技能.可是艺术固然离不开技能,艺术之所以成为艺术.还有比技能重要得多的因素."神,妙、逸、能"诸格的高下之分,就在以何种主观能力(包括情、意、趣等等)驾驭和发挥"技",而"技"从何种层次上加以把握,又一点离不开主观能力的诸要素达到怎样的程度.
2009-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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