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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8899.2008.06.006

我看书法标准

引用
@@ 世间事物皆有其两面性.所谓书法标准,既可说有,也可说无.人类事物的标准,大概是从无到有,这是一般规律.比如"前书法时期"(本人十余年前著文认为秦汉以前为前书法时期,汉晋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为书法时期,此后为后书法时期),就说"三代"古文吧,各国有各国的规约,尚未能统一,此可说"无".若上溯到初文阶段,文字尚在原始,"书法"也在胎孕之中,大概也算"无".后来文字渐多,书写渐趋成熟,逐渐显为"有".再后来至始皇帝统一文字,堪称"有",这时的有,既以文字之规范为"有",或已寓书法标准之"有",因为,中国书法从来也未曾离汉字而独存,它是寄生的艺术,或谓是艺术中的艺术--它先为"文"化,而后有自身之"艺术".所以,从无到有,是绝对规律.

2008-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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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8899

11-3665/J

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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