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8899.2005.01.015
如何理解艺术的裁判权--与《艺术之"懂"》一文商榷
@@ 前几日去北京看画展,顺便走访了《美术观察》编辑部.当时编辑先生正在审阅一篇题为《艺术之"懂"》的稿件,文章的标题引起了我的兴趣.待编辑阅毕,我索来拜读,不禁有些吃惊.照我的理解,这篇文章主要包含两个观点:其一,艺术的裁判权应该属于人民群众;其二,人民群众本来"懂"艺术,但面对着"邪邪乎乎"的"现代艺术"和评论,他们表现出"近乎奴性的麻木".
理解艺术、裁判权
D926;D925;D6
2005-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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