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330.2005.04.004
晚明的公案小说创作小说观念的变迁与叙事模式的曲折演进
本文选择以小说观与叙事操作的双向互动为视角切入,寻求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评述其对公案小说创作的影响.小说本体的不明确使得晚明公案小说几乎异化为案例汇编,编撰者的法律本位意识极为浓厚.冯梦龙、凌濛初一反当时盛极一时的公案专集编撰方式,认同宋元话本的叙事模式,实现了公案小说的文学化复归.
公案小说、小说观、叙事
I207.4
2007-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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