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正义观的三重维度
马克思反对思辨与形而上学地对待正义,主张将唯物辩证法贯彻于客观对象的正义性研究中,强调秉持唯物的、批判的和历史的观点与视角,并在历史发展的实际运动过程中实现正义.马克思认为,众多思想家的正义只是其所处时代的代表特定阶级利益的正义,而实现真正的正义则必须掌握人类社会发展的本质规律,以科学的历史观对主体利益关系进行价值判断.生产方式正义所代表的是特定社会经济结构的正义观念,而在生产方式之中始终贯穿如一并具有决定性作用的是人的生产劳动,应该在变革生产方式基础之上实现劳动者正义.马克思将消灭私有制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看作讨论正义问题的预设前提,共产主义正义的实现与人在实践中实现自由本质上相一致,并随着人的实践活动不断深入而逐渐升华.
马克思、正义观、必然性、实践
B0-0;A811;D61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9BZX126
2023-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0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