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产关系作为法的关系怎样进入了不平衡的发展
作为法的关系的生产关系并不存在于人类社会发展的任何历史时期,只有在私有制社会中,生产关系才作为法的关系而存在,并作为法的关系取得了发展的相对独立性.法的关系实质上就是生产关系的观念化或意识形态化了的生产关系表现形态,是抽象化、精神化了的生产关系.在原始社会,生产关系作为一种自然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并没有上升为法的关系;在私有制社会中,法作为社会意识形态,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是构成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生产关系上升或抽象为法的关系后,法的关系作为一种精神关系,与作为其基础的物质生产关系在发展中可能存在发展的不平衡性关系或者不成比例关系,即法的关系可能滞后于物质生产关系的发展,也可能超前于物质生产关系的发展,并在现实的历史发展中,促进或阻碍社会生产关系的变革与演进.
生产关系、法的关系、私法、物质生产关系、发展的不平衡性
B03;J523;D6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当代价值研究项目;亦获得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2022-05-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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