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意蕴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六项原则”中最核心的原则.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既是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生态回应,又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旨归.“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原则旨在树立一种“生命共同体”的价值理念,唤醒人们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意识;倡导“和而不同”的价值导向,树立“物无贵贱”的生态平等观;保持一种人与自然平衡的状态,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美丽中国新境界.
和谐共生、生命共同体、和而不同、美丽中国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象学研究”;黄冈师范学院博士科研基金项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
2020-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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