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国家自主性思想及其流变
马克思从政治权力与经济基础、国家与统治阶级、国家与全社会各阶级、官僚与国家及全社会四个方面论述了国家自主性的丰富表现、复杂根源及存在限度.国家自主性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国家自主性并没有否定和消灭阶级性,反而是阶级性实现的重要条件,这是马克思国家自主性思想的核心要义.新马克思主义、国家回归学派以及新国家主义学派在挖掘马克思国家相对独立性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国家相对自主性”概念,并从多个维度对马克思国家自主性思想进行了拓展.马克思的国家自主性思想及其当代发展,既为我们解释现代资本主义国家问题提供了新视角,也为推进中国现代国家治理提供了理论资源.
马克思、国家自主性、阶级性、流变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马克思的国家理论及其当代意义研究”项目编号:14CKS002
2020-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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