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与联合体——资本主义内部孕育着新社会的因素
不同于以往的见解,马克思通常将资本主义以后的新社会称为"联合体"(Association),并且在资本主义自身中发现了它的萌芽.本文的目的在于阐明马克思是如何理解"联合体"的核心内容,资本主义社会自身又是怎样孕育了"联合体"的要素.本文首先从基础理论层面论述了联合体的概念.马克思认为联合体社会的"主体"不是"资本"或"国家权力"等外在力量,而是"联合起来的个人和生产者".另外,联合体本质上是以相互主体地、能动地、有意识地联合在一起的生产者之间的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社会,这才是"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①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83页..在此基础上,资本主义社会自身怎样产生了联合体的要素(主体及物质条件),马克思又是怎样理解的?本文从此问题出发,并试图阐明这一问题的基本点.
资本主义社会、新社会、联合体、联合劳动、合作工厂
本译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新MEGA视域下的东亚《德意志意识形态》编辑传播史研究"17CZX008;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发展计划"马克思主义资本批判理论研究团队"1101413000040;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得到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2018-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