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现在历史中的和谐社会——马克思和谐社会理论新探
马克思的和谐观是自由与秩序、共性与个性的辩证统一.和谐社会则是一个历史范畴,呈现为从和谐到斗争再到和谐的历史辩证法,并且以劳动和所有权的分离与统一为现实基础.原始共同体是无个体独立自由的整体内部和谐.阶级社会中自由与秩序并存,和谐与冲突相伴.资本主义关系在单纯流通即交换价值领域确实是自由、平等、和谐的,但深入到价值形成即生产过程中就会发现劳动与所有权相互分离,表现为资本和劳动的根本对立.只有共产主义才是真正的和谐社会,包括人与自然、人与人、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归根结底建立在劳动和所有权的同一之上.
马克思、和谐社会、历史辩证法、劳动所有权
C91;DF4
2014-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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