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961.2020.01.017
契约论批判:从黑格尔到马克思
契约论是近代政治哲学的核心,通过“公意”为国家的合法性提供有效辩护.然而,黑格尔通过对“任性”和“意志”、“共同意志”和“普遍意志”的区分限定了它的适用范围,即它能够为市民社会中主体活动提供辩护,但不能证成国家的合法性,因为他的有机国家论的理论基础统一了普遍的实体性的客观自由和基于个人知识和他追求特殊目的的主观自由.马克思对契约论的批判是彻底的,他一方面论证了基于契约论的国家本质上是“虚幻的共同体”,另一方面证明了以契约论为基础的市民社会仍然是人的异化和不平等的根源.因此,马克思通过对市民社会的批判和超越既为唯物史观奠定了唯物主义的基础,也为它确定了理论出发点,即“社会的人类”或“现实的个人”.
市民社会、人类社会、契约论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哲学基础研究”[项目17KDB03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法律思想的逻辑演进及其现实意义研究”[项目
2020-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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