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正义原则到共同体原则——兼论柯亨的社会主义方案的启示
在G.A.柯亨看来,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理想与自由主义的政治理想有着一种深刻的差异,这种差异反映出马克思主义政治理想的激进性.尽管马克思主义的正义理论在相当程度上契合于自由主义左翼的正义理论,但前者并不囿于近代正义理论,而能诉诸共同体原则实现对近代正义理论之内在缺陷的克服和超越.从批判诺齐克基于自我所有原则的自由主义右翼正义论,到揭示罗尔斯差别原则中的激励论证背离共同体精神,再到赞同运气均等主义的分配正义观,以及最终提出一种矫正平等主义正义论的共同体原则,柯亨始终将共同体原则作为引领和矫正正义原则的思想资源.柯亨所倡导的社会主义社会不仅是一个正义的社会,更是一个共同体原则得以彰显的社会,这一社会主义方案对于当代中国有着重要的启示.
柯亨、正义、共同体、社会主义
B82;B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当代英美马克思主义正义理论谱系研究”[项目16YJA720003]、教育部人文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人民民主的理论与实践探索研究”[项目
2017-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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