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腐”的人性支点:尊严自觉——基于历史的经验
反腐制度的设计不能仅仅从性恶论出发,立足于防范恶行,更应当从性善论的角度,着眼于弘扬善举.秦汉时期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反腐倡廉,既要有刑罚之威,又要有礼乐之化.让公务人员达到“不想腐”的廉政状态,不仅要常补理想信念之“钙”,形成“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还要从薪酬、荣誉、爱护、教育等角度建构公务人员的尊严养成机制,培育他们的尊严与使命自觉意识.
不想腐、反腐制度、人性假设、尊严自觉
2017-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95-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