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权利"何以可能、何以可为?——国外马克思主义空间批判的视野
目前学界对"城市权利"的探讨是从不同的层面和维度展开的,主要表现在建筑规划、城市美学、公共管理和空间地理批判等方面.以国外马克思主义空间批判为理论背景,相关学者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城市权利"的内涵说明和概念界定上,虽对"城市权利"的作用有所涉及,但略显不足.那么,在空间批判的意义层面上,特别是空间政治经济学讨论的范围内,"城市权利"为什么能够成立?"城市权利"成立的现实条件是什么?是什么问题以及怎样的社会空间实践促成了学者现在讨论的"城市权利"的内涵和作用?它成为自身的逻辑条件是什么?学界几乎没有理论上的系统探讨.本文尝试从国外马克思主义空间批判的相关理论出发,深入挖掘"城市权利"的根本内涵,并试图给出"城市权利"成立的四个可能性的逻辑条件,即城市化、资本、人权和城市非正义,最后期望从中总结出对中国城市化发展的有益启示.
城市权利、空间批判、城市化
本文为华中科技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人文社科项目"空间的表征与实践:全球资本主义批判的新视阈"[项目编号:2014AC005]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空间理论与当代资本主义批判"[项目编号:14YJA7200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6-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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