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的良法理论及其中国实践
马克思恩格斯的良法理论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它以“法”与“法律”相区分为逻辑前设;在真理意涵上,应体现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符合事物本质;在政治伦理上,须具有特定的价值规定性,体现社会成员的意志,立法者负有诚实的义务,保障自由;在形式方面,要科学地表达权利义务,具有可操作性.马克思恩格斯的良法理论,具有明显的特征,在批判继承自然法学的基础上,又吸收各种法学方法特别是规范法学的理论资源,有所创新、发展.在当代中国,立法机关应以马克思恩格斯的良法理论为指导,为社会的善治奠定坚实的良法基础.
良法、善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15-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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