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公民权与认同
本文认为,协商民主理论是从民主决策过程的角度来阐释政治决策合法性的理论.协商民主要求协商的参与者履行这些义务:在协商过程中提供所有人都能接受的理由;倾听而且真诚地回应他人的理由和论点;尽力达成所有参与者都能接受的意见.作者分析了几个通常的协商理由,然后引入公民权利的慨念,以此阐述公民履行协商义务的理由.本文提出的公共协商理论是在多元主义条件下的有关社会和政治决策的一种规范理论.
协商民主、公民权利、认同
V27;TP3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4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