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内法规的概念与属性——兼论党内法规为什么不宜上升为国家法
党内法规作为管党治党的规矩,是中国共产党制定和实施的有关党的建设的规范,是适宜于调整党内关系的规范,是对于党员及各级党组织而言具有法律性质但又不同于国家法的规范.党内法规既具有法律属性,又具有政治属性,基于管党治党的需要,其政治属性应当优先于其法律属性.党内法规的法律属性与政治属性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党内法规不宜被上升为国家法,而更宜固守其与国家法的边界.
党内法规、法律属性、政治属性、国家法
D26;D2
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会与北京大学软法中心2015年联合招标课题“作为软法的党法研究”8;上海社会科学院2016年国家社科重大项目与国家高端智库预研究项目“党内法规建设的若干重大理论问题研究”2016-18
2017-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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