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论共同体与分配正义
马克思对分配正义的剖析和批判立足于个体与共同体的辩证关系之上,以权利、应得和需要为线索展现不同社会形态中分配正义的理论图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虚假共同体”凸显个体权利的首要地位,它造成了个体与共同体的分离和人的异化.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共同体承认个体权利的合法地位,强调共同体在分配关系中的决定性作用.在废除私有制、人人平等的“真正共同体”中,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达到高度和谐,个体实现平等、自由和全面发展,分配正义才能被超越和扬弃.马克思的分配正义思想坚持历史分析方法和人民主体性立场,从而在与自由主义和共同体主义的对话中体现出理论高度和独特魅力.
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共同体
B0-;D26
2017-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18-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