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征收宅基地过程中的利益分配问题探讨——基于马克思地租理论的视角
在保障基本农田和粮食安全的硬性约束下,城市建设用地的来源将更依赖于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征收农村宅基地成为地方政府增加城市空间范围、承接投资落地的重要手段.宅基地转换用途后的升值部分是地租的一种形式,如何分配地租,将直接影响到农户的利益和我国城镇化进程.无论宅基地地租是否由农户创造,农户已经参与了地租分配,应当承认其合理性,并保障农户参与地租分配的权利.地方政府获得的宅基地增值收益应在全社会范围内重新分配,并首先用于解决农民进城问题,推进我国城镇化建设.
宅基地、地租、土地增值、地方政府
2014-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6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