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矿山地租缺失、国家利益受损与矿业企业暴利——以晋陕内蒙古地区煤炭开采业为例
国家在转让采矿权时主动放弃了所有者收益--矿山地租,结果扭曲了正常的利益关系及其形成机制,造成了国有资产大规模流失、采矿权人暴富、矿产资源浪费、大量外部成本无法内在化等严重后果.本文以晋陕内蒙古接壤地区煤炭开采业为例,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深入分析了中国煤炭开采行业的利益主体、利益格局、负外部性及其严重后果、政策转变与利益关系调整等方面的问题,对形成问题的原因、社会影响、解决问题的途径作了解析与论证,对中国”煤老板暴富”、”煤炭企业暴利”现象作了政治经济学解释,对国家采矿权转让政策的转变和利益关系的调整提出了具体建议.
采矿权、矿山地租、外部成本、超额利润、外部不经济
F735.16(世界各国国内贸易经济)
2011-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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