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生产”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解读及其法学意义
法学(特别是环境法学)研究中的碳汇交易、生态补偿、生态安全、生态农业、病虫害综合防治等热点问题均涉及”环境生产”.在较为详细地梳理研究马克思主义社会生产分类理论的基础上,探讨了环境生产在马克思主义生产理论中应有的基础地位.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关于环境生产的基础地位论述为指导,探讨了法学生态化发展的基础理论手段--构建主客一体化的生态法律关系;主客一体化的生态法律关系理论指引下的法律生态化发展,必然进一步促进环境生产的发展;促进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良性循环;有利于研究和实践具有丰富马克思主义理论资源基础的法学生态化理论.
法学生态化、环境生产、马克思主义、社会生产理论
F0(经济学)
司法部重点项目06SFB1018;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8重大项目08JJD820167;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06JDB12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SDYY07069
2010-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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