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是人的自由存在及其对象化表现
众所周知,根据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有关经典论述,“美”可以被定义为人在实践活动中具有的创造性自由本质的对象化感性表现.本文试图通过对马克思美学与中国美学的比较,说明:马克思美学的这个定义虽然可以深刻地揭示客观世界中一切美的现象(包括自然美、艺术美甚至人体美)的本质,但它并不足以充分解释中国美学十分重视的作为人的一种自由存在状态本身的美;因此,我们有必要吸收和整合中国美学的有关见解,以补充和发展马克思美学有关美的本质的基本观念.
自由存在、对象、美学、马克思、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国、自由本质、美的本质、客观世界、经典论述、自然美、艺术美、人体美、践活动、创造性、状态、整合、吸收、解释、观念
G42;B83
2015-0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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