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非正式规则到正式规则——以当代刑事和解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为例
刑事和解源于我国古代“非讼”“和合”的文化传统和私下调解的民间习惯,但在学习西方法治、建立我国现代司法体系的过程中,刑事和解被排除出制定法的范畴.近年来,随着司法实务部门的不断探索实践,刑事和解的价值被重新发现和重视,刑事和解从最初的非正式规则逐步转变为正式规则并最终成为制定法.从刑事和解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民间习惯进入刑事立法具有必要性,但需要符合必要的条件,需要经过司法实践的反复检验.
非正式、规则、刑事和解、民间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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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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