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性赔偿的演进与流变
历史上的惩罚性赔偿源于对同态复仇的取代,而后不断演进,到日耳曼时期,可谓繁荣.但在不少法史学家眼中其只是法律发展特定阶段产物,终归消亡.然而,惩罚性赔偿似乎并未随着时间的经过而完全销声匿迹.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习惯法和国家制定法中,那些原始与宗教并存的赔偿规则和遏制欺诈彰显诚信的赔偿制度印证着这种特质的赔偿在法律发展长河中的流变.
惩罚性赔偿、日耳曼、彝族、习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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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社科规划“十二五”课题13FX19;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FX1317
2019-04-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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