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一个方法论的视角
中国语境下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需要分别从历史、现实和理想三个维度切入.其中,政治国家的“目标行为史”造就了两者之间的“制度关系史”,描述发生的前提性判断造就了描述本身,未来中国法制的理想图景决定了设计两者之间关系的基本框架.因此,我们必须从不同的角度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多维审视,采取多维度交融、重叠的方式对两者之间的关系予以立体观察.
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方法论、历史、现实、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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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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