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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过户他人,还能讨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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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朋友之间买卖房屋常有不签合同的,仅仅是口头约定、现金交付,对于双方特别是买房人来说存在极大风险.在北京的男子张磊就遭遇大麻烦:卖给他房子的舅舅去世了,而好几笔房款都是给的现金,房款收条上的名字又误写成谐音字,之后房子还被舅舅的儿子公证继承并过户了!这房子还能讨回吗? 舅舅卖给自己的房表兄弟不认 张磊十年前毕业后一直在北京工作,想买房和相恋多年的女友王婧结婚时用.正好,他舅舅李广阳在北京工作,之前房改时购买了承租的一套单位公房,自家没住用来对外出租.舅舅认为两个年轻人在北京买房不容易,又是自己的亲外甥,就提出以40万元的价格把房卖给张磊,并同意5年内付清房款即可.

2018-05-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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