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221/j.cnki.issn1671-1084.2017.03.008
合同法上违约损害赔偿之可预见性规则的研究
对违约所造成的损害如何进行救济,一直以来是各国民法所关注的焦点.我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可预见规则就是在这方面所进行的尝试.从可预见性规则的历史沿革、 现状等方面论述了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并对完善可预见性规则提出了相关建议.
合同法、损害赔偿、可预见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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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3.6(法学各部门)
2017-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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