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084.2009.02.006
政府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责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在新时期提出的宏伟目标.在和谐社会中,公民的独立主体性地位得到社会与国家的确认与尊重.当前,我国和谐社会构建面临着人本与物本、民本与官本、公权与私权等焦点性问题.政府应本着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民主法治的原则,承担起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责任,承担起尊重并保护公民各项合法权利的责任.
和谐社会、人本思想、公民权利、公权、私权
09
G642.0(高等教育)
2009-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