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084.2002.04.002
论我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中传统法文化与现代法文化的整合
我国传统法文化是权力的法文化;它强调刑的作用,把刑与法合二为一;它受到儒家伦理的深刻影响,把道德与法混同起来.现代法文化是追求权力的法文化,是蕴涵着契约精神的法文化,自然法成为现代法文化对于现实法律的评价标准.传统法文化对法制现代化的积极影响表现在儒家思想的性善论以及"中庸"、"和谐"的伦理观与我国现代司法实践有着密切联系,消极影响表现为它在一定程度上消解法制精神的实现.实现传统法文化与现代法文化的整合,应从社会经济层面和社会精神层面两部分考虑,并以"现代资源本土化"为终极目标.
法制现代化、传统法文化、现代法文化、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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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7(法的理论(法学))
2006-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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