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492.2019.08.009
商标混淆可能性的概念澄清与制度反思
混淆可能性是商标法的基本范畴,是商标侵权认定的重要标准和商标权权利范围的基础.我国《商标法》第57条第2项引入了混淆可能性要件,但并未对其进行清晰的界定,造成混淆可能性的内涵和外延模糊不清.为此,需要从混淆的主体、程度和类型出发,归纳出混淆可能性的具体特征,在此基础上明晰混淆可能性的概念,划定混淆可能性的适用范围.我国《商标法》第57条第2项中的商标混淆可能性具有概念指向上的特定性,仅仅针对那些损害商标标示来源功能发挥、危害消费者和商标权人利益、危及商标法价值和规范意旨实现的混淆形态.
商标、混淆可能性、消费者、商标权人
D923.43(中国法律)
2018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消费者心理认知视阁下的商标法基本范畴研究”XSP18YBZ133
2019-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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