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家的等级意识与人文精神之关系及其现代意义
先秦儒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意识与董仲舒之后的“制度化儒学”不同,其本意是社会、家庭生活中的每个人应在自己的位置上施行权力,同时也要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先秦儒家提倡的等级意识,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标志,在社会等级意识、家庭等级意识中,更是处处彰显人文精神,先秦儒家还主张用“权变”的思想对待等级意识.先秦儒家的等级意识与人文精神是相互依存、相得益彰的关系,并且对现代生活有着重要启示.
先秦儒家、等级意识、人文精神、现代意义
B222(先秦哲学(~前220年))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0JDXM008;江苏省2012年度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CXZZ12_0003
2014-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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