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缺位到归位:农村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长期停滞不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政府责任的缺位.对社会保障本质的误读,对家庭保障、集体保障和土地保障作用的过高估计和过分夸大政府承担农村社会保障的财力负担等直接导致了政府对农村社会保障的遗忘与忽视.政府应当是公共产品最主要的供给主体,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和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的推进呼唤政府责任的回归.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构建中的政府责任主要集中在制度设计、财政投入、立法保障等方面.
农村社会保障、缺位、归位、公共产品、政府责任体系
C979(劳动科学)
山东政法学院科研发展计划项目“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构建研究”2012F03B;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老龄化背景下我国长期护理保险法律制度研究”J13WB53
2014-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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