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492.2010.06.026
强制性制度变迁到诱致性制度变迁——"普惠制"新农保可持续发展的变迁路径
诱致性制度变迁是我国老农保制度产生与发展的主要动力,诱致性变迁乏力导致了老农保制度供给不足并锁定在无效率状态.而普惠制新农保的创建是一种强制型制度变迁,制度创新关注的主要是效率目标,其决定因素不是外在压力和财政能力,而是经济持续发展的动机.普惠式基础养老金保障了新农保的社会性和强制性,有利于缩小城乡社会养老保障差距,但不能明显提高农村内部养老保障的公平度,且没有从根本上调动农民的参保积极性.要保障新农保制度的可持续性,必须实现强制型制度变迁向诱致型制度变迁的转变,采取措施提升农民的制度需求,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创新能力.
"普惠制"新农保、强制性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
F320(中国农业经济)
2010-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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